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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宫市
南宫市[Nangong Shi]地处东经115度8分至115度45分、北纬37度5分至37度27分。位于河北省南部、邢台市东北部。南宫城在河北省省会石家庄东南偏南108公里处。西汉初置南宫县,1986年3月改建为南宫市,属县级市,隶属河北省邢台市。南宫地处平原,开发较早,经济发达。抗日战争时期,为冀南抗日中心,中共冀南区党委、冀南行政主任公署等均成立境内。境内交通发达,京九铁路、青银高速公路、京广公路(106)、青石公路(308)交汇境内。全境呈东南、西北斜条状。东隔清凉江与衡水市故城县、邢台市清河县相望,西与邢台市巨鹿县毗邻,南与邢台市威县、广宗县相连,北和邢台市新河县、衡水市冀州市、枣强县接壤。全市总面积854平方公里,人口46万。全市下辖凤岗、南杜、北胡、西丁4个街道办事处,苏村、大高村、垂杨、明化镇、段芦头、紫冢6个镇,南便村、大村、大屯、王道寨、薛吴村5个乡,设440个村民委员会、24个居民委员会,含429个自然村。市人民政府驻凤岗街道办事处。
南宫地域历史源远流长。传说尧的儿子丹朱就曾栖身并葬于此。春秋时期为晋国东阳地的“边陲之地”,已有广泛的社会活动。西汉初置南宫县,属巨鹿郡,位今址西北部,境域约为今域一半,以周代居食于此的“八士之一”南宫适之复姓定名。据《史记》载:“武王为殷初定未集……命南宫适散鹿台之财,发巨桥之粟,以振贫弱萌隶。”南宫适素称南宫子,曾寓居南宫地。汉高祖以南宫适之姓命名县名,一则溢彰其功德,二则示此地为“礼义之乡”。汉吕后元年(公元前187年)张买以其父有功绩被封为南宫侯,南宫县改称南宫国,建置仍与县同。汉武帝建元年间(公元前140~135年)复置南宫县,属冀州刺史部信都国。新莽时期(9~24年)南宫改称序下。东汉初恢复南宫县名。东汉后期境域扩大,缭县(今境域中部一带)、信城县北部(今境域东南部一带)、堂阳县东南部(今境域西北部一带)陆续纳入南宫县境,时与今境域基本一致。西晋初,废南宫县。晋武帝太康五年(284年)复置南宫县,属冀州长乐国。东晋大兴二年(319年)羯人建立后赵政权,南宫县归属。此后,南宫县又先后归属前燕、前秦、后燕、北魏政权。北朝太武帝太平真君二年(441年),经县(今河北省威县一带)并入南宫县。不久复析出。北齐天保七年,南宫县被废。至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年)复设南宫县。仍隶属冀州。此后,南宫县政区变化不大。北宋皇佑四年(1052年)南宫县省入新河县,熙宁六年(1073年)复置南宫县,新河县省入为镇。金朝建立后,仍袭宋制,南宫县属河北东路冀州。元太宗四年(1232年),析南宫原新河地设新河县。实行“行省制度”后,南宫县属中书省真定路冀州。明朝建立后,改路为府,南宫隶属真定府冀州。明成化十四年(1478年),浊漳河泛滥,南宫县城被淹,隧迁址至飞凤岗,即今址。清初置直隶省,南宫隶属直隶省冀州。民国初期,南宫隶属未变。1913年,南宫县属冀南观察使辖。1928年始直属河北省。1938年2月,八路军129师东进纵队进驻南宫,建立南宫县抗日政府。1940至1944年,曾析设垂杨县,后还属。1949年8月,南宫县归河北省邢台专区。1958年威县、清河县并入南宫县,1961年析出复建。同时新河县并入,东南部分乡镇归清河县。1962年均还属。1986年3月,南宫撤县设市。下辖凤岗街道办事处、南杜街道办事处、北胡街道办事处、西丁街道办事处共4个街道办事处和苏村镇、大高村镇、垂杨镇、段芦头镇共4个镇及小石柏乡、大召乡、大村乡、陈村乡、南便村乡、独水张家庄乡、高家寨乡、大潘庄乡、大屯乡、王道寨乡、开河乡、孙村乡、前刘邱村乡、西乔村乡、后双炉乡、明化镇乡、红庙狼冢乡、薛吴村乡、郝家屯乡、王门庄乡、张侯疃乡、徐马寨乡、董家庙乡、前紫冢乡共24个乡。1990年,明化镇乡改建为明化镇。1996年,扩镇并乡,全市调整为4个街道办事处、5个镇、6个乡,即凤岗街道办事处、南杜街道办事处、北胡街道办事处、西丁街道办事处、苏村镇、大高村镇、明化镇、垂杨镇、段芦头镇、前紫冢乡、南便村乡、大村乡、大屯乡、王道寨乡、薛吴村乡。2004年,前紫冢乡改建为紫冢镇。
近年来,南宫市委、市政府强化“在开放中放开发展”的理念,实施工业突破、开放兴市、项目强市、市场活市4大主题战略,全市综合实力明显提升。12平方公里的城市工业区、钢制品工业城、纺织工业城、合金刀具城、皮毛工业园、毛毡加工园等迅速崛起。优质棉花、无公害蔬菜、畜牧养殖三大特色产业规模壮大,高效农业迅速发展,已成为“全国速生丰产林基地县和杨树生产重点县”,“河北棉花之乡”、“河北韭菜之乡”、“河北省菜篮子基地县”。城乡基础建设大步跨跃,行政中心、广电大厦、国际大厦等一批标志性建筑即将峻工。南宫市正朝着跨跃复兴伟业阔步前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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